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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课题 启动仪式顺利举行

2017-06-02 潮州共青团

6月2日下午,团市委、市司法局、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联合在市委八楼二号会议厅举行潮州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课题启动仪式,部署推进课题调研相关工作,研究探索我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向专业化、基层化、社会化发展。


      团市委、市司法局、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以及各县区、试点街道镇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韩山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李亚娟同志就潮州市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课题调研工作作开题报告。

       主办单位代表团市委书记、市综治委预青组组长陈锦辉同志与韩山师范学院调研课题组代表韩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院长王贵林同志共同签署了课题合作协议。

此次调研工作将依托韩山师范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专业技术力量,紧密联系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潮州市法学会、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及相关社工组织等单位,用一年时间,以潮安区彩塘镇和湘桥区城西街道为主要试点,按调研访谈、教育矫正、帮扶回访三个工作阶段有序推开工作,切实从心理矫治的视角探索我市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方法,调研形成相关个案跟踪报告和课题成果报告,总结归纳出有针对性的经验与模式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为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和心理矫治等工作,主办单位积极整合资源,依托市法学会,邀请了我市法检系统负责青少年审判和未检工作的相关业务骨干6名会同韩山师范学院课题调研组相关专家学者8名组成“阳光导师”专家团队,将在调研过程中为试点街道镇社区服刑青少年提供法律教育、心理辅导等帮扶服务。

会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壮森同志为“阳光导师”代表颁发了聘书。

最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壮森同志发表讲话并对相关单位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心理矫正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形成合力,着力提升青少年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要齐抓共管,全力保障青少年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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